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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无偿献血成为制度

1998-09-3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柯安民 我有话说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,根据此法,全国将实行无偿献血制度。为此,笔者采访了卫生部医政司血液处处长单藕琪。

问:目前我国有哪几种献血形式,为什么要制订献血法和实行无偿献血制度?

答:目前我国有无偿献血、义务献血和个体卖血三种形式。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,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和安全,保障公民身体健康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因此制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。无偿献血是确保血液质量、发展献血事业的唯一出路;无偿献血制度将能够有效地遏制正在蔓延的不良卖血现象,提高血液质量,降低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可能。

问:哪些人可以献血?

答:根据《献血法》规定,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都有献血的义务。

问:无偿献血的主要群体有哪些?

答:《献血法》明文规定,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,重点放在国家工作人员、现役军人、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这三种人群中。

问:公民无偿献血应去哪些机构?

答:应去那些经卫生部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血站,它是一个采集、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,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。例如,北京市民献血可以去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。

问:一个人的献血量以多少为宜,献血间隔时间应为多长?

答:《献血法》规定,公民每次的无偿献血量一般为200至400毫升,间隔期为6个月。但从人体生理来说,三个月就可以了,因为红细胞的新陈代谢周期是120天,有些人只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间隔三个月自愿献血也是可以的。

问:每次200至400毫升的献血量会不会影响人体健康?

答:献过血的人最有权力回答这样的问题。前些天我们血液处就有2/3的人参加了献血,对绝大多数正常人来说是不影响健康的。正常人的红细胞在血液中的寿命为120天,每天血液中死亡的红细胞由骨髓中的新造红细胞来补充。在失血、献血后,其造血能力比正常人增强好几倍,人体可通过增强造血功能,使血液很快恢复到原来水平。

问:从10月1日起实行无偿献血后,会不会引起“血荒”,如何保证医疗用血?

答:在《献血法》未实施前,卫生行政部门作了充分的准备,要求各地对用血需求作一个正确的估计和评价,急需时请现役军人和在校大学生等献血主体予以支持。今年初,卫生部向全国的医疗机构下达文件,举办培训班,促使临床合理用血。另外提倡自身储血,家庭互助,此项工作在大城市已经展开,效果显著,综合起来考虑,临床用血是能得到保障的,不会引起“血荒”。

问:无偿献血对献血者有什么好处?

答:如果经过体检、血液化验,成为一名合格的献血者,您实际上已被证明是一个健康的人。从10月1日启用全国通用的无偿献血证,如果无偿献血者本人需要用血时,可以不受地区、年度的限制,保证按规定无偿用血,其直系亲属和配偶也可以享受优惠用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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